建设项目预算、结算、决算编制审核提供的资料
工程造价预算、结算编制与审核(视具体情况有所增减)
1、工程结算书
2、工程量计算书
3、工程施工图纸、竣工图纸
4、工程施工总(分)包合同、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
5、设计变更图纸、设计变更签证单
6、施工过程中业主、监理共同签证资料
7、招投标资料(招标文件、答疑、标底、投标书、中标通知书)
8、施工组织设计
9、隐蔽工程记录(涉及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)
10、开、竣工报告及竣工初验收报告或验收报告
11、钢筋翻样单
12、特殊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(市场价材料)
13、建设单位(业主)供料明细表
14、施工单位资质证明
15、施工单位取费证书
16、其它(工程类别核定单等)
基建财务决算审计提供资料:
1、 项目立项批复或最终批准概算文件;
2、 竣工工程决算报告;
3、 工程项目的帐册、会计凭证、设备核算卡片、费用登记簿;
4、 建筑工程投资明细表(决算金额、扣除甲供材施工用水电后结算金额、付款凭证、日期及凭证号);
5、 安装工程投资明细表(决算金额、扣除甲供材施工用水电后结算金额、付款凭证、日期及凭证号);
6、 装饰装璜工程投资明细表(决算金额、扣除甲供材施工用水电后结算金额、付款凭证、日期及凭证号);
7、 设备投资明细表(日期、凭证号、设备名称、规格、供应商、生产厂家、合同价格、实际投资额);
8、 待摊投资明细表(日期、凭证号、内容、金额);
9、 其他投资明细表(日期、凭证号、内容、金额);
10、工程往来余额明细表(应付总额,已付款,尚欠款)
11、交付财产清单(含房屋建筑物面积、价值;设备、工具、器具、家具数量、价值、设备安装费;流动资产名称、规格价值;无形资产名称、价值;递延资产名称、价值);
12、设备采购合同、土地出让合同、工程勘探、设计、监理合同等。
13、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材料消耗数据;
14、上级计划部门批准下达的计划各项计划指标;
15、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历年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数;
16、工程决算的财务资料;
17、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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